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现将2016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周一)补休。
四、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周日)上班。
五、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周日)上班。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周六)、10月9日(周日)上班。
节假日的课程调整均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调休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