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授予学位权限,审查学院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者名单;审批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研究处理学院有关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主 席∶毋育新
副主席∶高万辉
秘书长∶孙伏辰
委 员∶张忠锋、吴少华、徐靖、陈建明、陈曦、南海、袁志海、白晓光、张蠡、王琰、曹捷平、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