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五·四”评优的通知
日本文化经济学院团发[2015]1号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国梦”不断奋斗,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五·四”评优的通知”。现将我院五·四评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宗旨
准确反映时代需要,正确引导青年发展,关注青年的全面成长成才;坚持以先进的思想教育武装广大团员青年,落实全面素质教育的要求,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展示日文青年良好风采。
二、评选项目、要求及名额分配
1、评选项目包括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先进团支部
个人项目
(1)团员之星
(2)优秀共青团干部
(3)优秀共青团员
(4)杰出志愿者
(5)优秀志愿者干部
(6)优秀志愿者
2、要求:
先进团支部、团员之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干部、优秀志愿者等奖项由个人自愿申报,团支部选举推荐,学院团工委评定。
3、名额分配
2014-2015学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年级
先进团支部
团员之星
杰出志愿者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优秀志愿者干部
优秀志愿者
2011级
0
在优秀团员中产生
在优秀志愿者中产生
1
志愿者队
2012级
1.5
3
2013级
2014级
2
注: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中产生。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1、评审时间进程:
(1)4月17日至4月27日,各团支部需在4月21日前上报推荐名单及材料至年级辅导员,各年级需在4月22日前按照名额审核后将年级推荐结果上报团工委。团工委将根据各年级上报情况组织评审,并于25日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27日上报校团委审批。
(2)5月中旬召开“五四”表彰大会。
四、推荐评选的要求
1、各级团支部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初评工作,保证此次评选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推荐申报团工委之前,必须在团支部进行公示。评审中,必须遵守“先申报,后评审”的原则。
4、各团支部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时申报。上交材料须为A4纸打印稿,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加粗”,正文字体为“四号”、“仿宋”、“28磅行距”、“每行39个字符”。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洁 田晓霞
2. 联系电话:13700224798
3.邮箱:riwentuanzongzhi@163.com
1 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
2 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
3 团员之星申报表.doc
4 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
5 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6 杰出志愿者申报表.doc
7 优秀志愿者干部申报表.doc
8 优秀志愿者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