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开展,促进团员青年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及广大团员、团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表彰我校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和先进集体,激励全校团员青年不断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五·四”评优的通知”。现将我院五·四评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宗旨
准确反映时代需要,正确引导青年发展,关注青年的全面成长成才;坚持以先进的思想教育武装广大团员青年,落实全面素质教育的要求,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展示日文青年良好风采。
二、评选项目、名额分配
1. 评选项目:包括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以下各奖项均分为校级和院级两个等级)
集体项目: 五·四红旗团支部 先进团支部
个人项目: 团员之星 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杰出志愿者 优秀志愿者干部 优秀志愿者
2. 名额分配
2015-2016学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各校级奖项均从院级奖项中产生)
等级
先进团支部
团员之星
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杰出志愿者
优秀志愿者干部
优秀
志愿者
院级
8
1
11
45
6
校级
4
3
注:五·四红旗团支部从先进团支部中产生。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1. 请申报各奖项的同学下载附件中的表格并填写,可另附单行材料。各团支部、学生组织需在4月8日前上报表格及单行材料至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需在4月10日前将审核结果上报团工委。团工委将根据上报情况组织评审,并于13日——15日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若公示无异议,19日上报校团委审批。
2. 5月上旬召开“五·四”表彰大会。
四、推荐评选要求
1. 各级团支部、学生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初评工作,保证此次评选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 推荐申报团工委之前,必须在团支部及学生组织内部进行公示。评审中,必须遵守“先申报,后评审”的原则。
3. 各团支部及学生组织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时申报。上交材料须为A4纸打印稿,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加粗”,正文字体为“四号”、“仿宋”、“28磅行距”、“每行39个字符”。
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以下同学进行咨询!
1. 联系人:田晓侠135-7209-8336 申丹妮177-9139-1975
王宇佳180-9187-6289
2. 邮箱:xisu_rwtzz@163.com
日本文化经济学院团工委
2016年3月24日
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志愿者